新華網上海7月26日電 (記者仇逸)記者從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十四次會議上獲悉,上海檢察機關堅持把查辦案件作為反腐敗的重要手段,保持對貪污賄賂犯罪的震懾力度,五年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1635件1958人。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旭介紹,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件中,貪污561人,受賄900人,行賄347人,挪用公款127人,私分國有資產等犯罪23人;大案1552件,占立案數的94.9%,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案件197人。經審理,提起公訴1691人;法院已判決1496人,其中有罪判決1495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輓回經濟損失4.48億元。
  上海堅決查處發生在國家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查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腐敗案件281件285人,占總人數的14.6%。立案偵查處級幹部205人,局級幹部16人。查辦了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受賄1547萬元,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受賄1045萬元等一批案件。已判決的12名局級幹部案件中,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2人。
  近年來國有企業貪污賄賂犯罪居高不下。上海檢察機關圍繞國企改製、重組以及採購供銷等國資經營管理的重點環節,加大查案力度,每年查處數超過案件總量的四成,2013年達到52.1%。五年來,共查處貪污賄賂案件819件926人。查處了上海醫葯(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受賄1187萬元、貪污500餘萬元、挪用公款3335萬元、隱瞞境外存款港幣110萬元,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裁戴偉中受賄810萬元等一批案件。
  上海檢察機關五年來共查處司法人員貪污賄賂案件38件39人,比前五年上升14.7%。其中,公安機關20人,司法行政機關16人,國家安全機關2人,法院1人。
  據悉,上海將繼續保持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高壓態勢,著力查處發生在“三機關一部門”利用行政審批、資源配置、財政補貼、執法司法等權力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犯罪,特別是要堅決查處職務高、數額大、有影響的大要案;著力查處在國資領域、工程建設、產業結構調整等重點領域和行業的犯罪;著力查處在徵地拆遷、醫療衛生、教育科研、就業創業、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等行業關係民生民利的犯罪。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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