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來我們一直呼籲要保護水資源,治污減排,但是水質狀況並沒有多少改善。”清華大學飲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長劉文君嘆了一口氣,向記者無奈地表示,若再不加快在源頭堵住污染水源的行為,水污染治理的時間又很漫長,很快我國將水危機頻發。由於環保部公開的數據,只有113個重點大城市的信息,全國其他數千個城市的水質情況並未披露。記者多方問詢都未能獲得。一位不願意披露姓名的學者告訴記者,水質情況很糟糕,但有多糟卻是個國家機密。他估計真實的合格率只有50%左右。(4月27日《21世紀經濟報道》)
  水是生命之源,更是生命之本。而根據2012年的數據,在全國重點環保監測的113個城市,飲用水水源的水質仍有4.7%是不合格的,而在更多中小城市,飲用水水源的真實情況很可能更糟糕。作為驗證,《2012年中國環境公報》指出,試點村莊1370個飲用水源地監測斷面(點位)水質達標率為77.2%。所以在整體水質情況並未公佈的情況下,相關學者才稱,“水質到底有多糟是個國家機密”。
  “國家機密”之說,顯然是基於不少地方水質狀況並不樂觀的現實考慮。而不得不說,既然環保部和水利部正醞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計劃投資達2萬億的該計劃,將致力於恢復污染的水質和保障水質安全;既然修訂後的《環保法》,已彰顯出下大力氣治理三十年經濟發展帶來的霧霾天氣和水土污染的決心;既然國家正在醞釀飲用水水源質量標準以及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制度——那麼,分步驟、階段性地公開各地的水質情況,倒逼各級各地加快對水污染的持續、深度治理,不失為一種好的策略和方式,值得相關方面審慎思考並付諸行動。
  比如標準的執行。雖從2012年7月1日起,我國便強制執行持平歐盟有106項指標的最新飲用水標準,但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樣,這個強制標準由於缺乏實質性的懲罰措施,並不為地方政府和水廠所重視。報道相關專家也指出:新國標106項標準並不是所有地區都能做到,少數只能做到10項或40項,目前做到深度處理的水廠不到2%。不難想見的是,即便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像北京等城市一樣,對飲用水進行“通過臭氧、活性碳等技術,清除各類有機、無機化合物,使污染水達標,最終實現直飲”的深度處理。但按照新國標106項標準,對所有飲用水都做好傳統工藝處理,不是亦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各地飲用水水質嗎?
  水污染治理其他層面的問題,道理類同。
  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曾指出:“我國城鎮化率已經超過50%,國際經驗表明,城鎮化率達到50%之後,是水污染危機的高發期,也是修複水生態的關鍵期,一旦錯過這個機會,將會付出極為高昂的治理代價。”道理所有人都懂,當下的問題無疑還是,如何在落實與執行的問題上更多發力。正如報道中劉文君所稱,國家有嚴格的法律法規要求企業做好污水處理和排放工作,而且也有專門的規定要求污染企業遠離水源地。“法律都有,就是缺乏嚴格執行。”不得不說,若能確保各地水質情況公開的科學、嚴謹、及時、透明,在監督倒逼之下,“徒法不足以自行”應會最大限度得以避免。
  因為進一步而言,不管是水污染治理的現有法律法規,還是未來施行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環保法》等,用水質情況公開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減少有法不依的發生,是最簡單也最有效的方式。以此而言,讓所謂的“國家機密”讓渡於公共利益和飲水安全,並不算是過分的要求。
  文/李記  (原標題:水質情況“國家機密”當讓渡於飲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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